【热点关注】价值680万的古董,寄快递成碎片,快递咋赔?

韶司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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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速运公司寄送价值数百万元的快递件,在深圳签收时竟发现东西成了一堆碎片?!这几天,男子寄“680万西周铜鼎”成碎片一事经不断发酵,迅速成为网络热点。

对于网友关心的赔付问题,速运公司表示,正在进一步核查,但按照投保协议只能赔付1250元。

快件签收时成了“碎片”。速运公司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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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680万西周铜鼎”寄至深圳成碎片?!

4月2日,他通过顺丰速运从湖南攸县将12件藏品寄往深圳。收件人王先生收到货后,发现其中的一件“西周青铜器”竟成了碎片。谭先生称,出事的藏品价值高达680万元。

这些东西从何而来?谭先生说,这12件藏品系其奶奶留下,由于年代久远,确切来源已无从考证。“一来,现在国家对文物买卖放开了,二来我现在已经退休,有时间处理这些文物了。”因此,谭先生决定卖掉这些藏品。

谭先生介绍,根据三方签订的艺术品交易合同,这件被损坏的“西周青铜器”价值680万,并有“国家博物馆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的鉴定文书。

为什么通过快递邮寄如此贵重的藏品?谭先生解释:“本想专车运送,但一方面买家催得紧,12号就要交货;另一方面,以前寄过一次,感觉包装还可以。而且工作人员解释说,通过专业运送,比自己专车运送还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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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

那些东西一看就知道非常贵重

若此批藏品如此贵重,寄件人事先有无知会速运公司?对此,谭先生解释:“因为害怕被掉包,所以不敢明说是古董,也不敢在投保上花费太多。但那些东西一看就知道非常贵重。”谭先生还回忆说:“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不管你的东西多贵重,你来寄,我们就能收!”

速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称,经核查,谭先生在寄件时并未说过所寄物品是古董。“对于客户现在声称的文物一说,我司非专业人士,无法辨别托寄物内容,如客户寄件时声称托寄物为文物或古董,我司网点按要求也是不会予以收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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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运公司:

按协议只能赔1250元

该负责人表示,谭先生所寄物品共1个子母件、12箱货物,一起保价3万元、保费150元。其中,受损的“西周青铜器”与一件花瓶在一个箱子里,而花瓶完好无损,因此只能按比例赔付1250元。“有保价的,按保价金额赔偿,如果出现部分损毁,则按比例赔付。”

同包裹中另一件物品完好无缺。速运公司供图

速运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由于理赔依据是当时客户选择的保价以及物品价值证明,谭先生若想获得赔偿,还需要提供权威机构开具的合法价值证明。“如客户出具合规价值证明后,保险公司将按客户投保金额和投保比例进行赔付,即最终赔付是3万的百分比。”

按照正常的投保理赔,为什么要出具价值证明?该负责人解释:“投保3万已经算是‘特安件’,即高价值物品。为防止欺诈行为,若要获得理赔,还必须出示价值证明。”

至于“国家博物馆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开具的鉴定文书,该负责人认为,这种个人开具的证明,并不是权威价值证明。而那份三方签订的艺术品交易合同,谭先生从未出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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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对此本次事件,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金纲律师表示:鉴定文书在法律上属于民事证据的一种,即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属于比较专业、权威、科学的证据,一般被法庭认可的程度比较高,但鉴定意见不是结论性意见,必须经过法庭质证,配合其它证据一起使用才能形成结论性意见。

刘金纲分析,因此在本案中,不能单凭所谓的买卖合同及鉴定文书就得出“价值680万”的结论。对该“青铜器”价值,应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以鉴定其真伪及其价值,司法鉴定的权威性会更高些。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的责任主体即主要责任人当属速运公司无疑。刘金纲建议,谭先生有两种方式向速运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一种是提起合同之诉,以快递合同纠纷为案由,按照《合同法》,要求速运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提起侵权之诉。

来源丨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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