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赣州市宁都县
又发生一起我们不愿看到的悲剧
宁都县赖村镇一20岁小伙
前往河边钓鱼
不慎跌入河中
经其家属报警搜寻
最终确认溺水身亡
花样年华戛然而止!
家人该有多么痛心!
接下来
天气逐渐变热
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
请家长们敲响警钟
千万要叮嘱自己的孩子
近日
赣州多地发布重要通知
发现青少年私自下水
请立即举报!有奖!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范围
发现少年儿童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
(一)少年儿童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少年儿童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少年儿童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情况的。
(四)少年儿童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举报人须在10日内到当地乡镇(管委会)领取奖励资金300元。多人同时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私自下水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建议当地乡镇(管委会)、村(居)委会将其监护人编入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志愿者队伍,进行义务巡河2天。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全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特此通告
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为进一步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学生溺水风险,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经县校安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中小学生违反防溺水“六不”规定私自下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中小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中小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三)中小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四)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同时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规定私自下水的中小学生(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县教科体局10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举报人。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四、举报方式:
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即可。
特此公告!
于都县安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4月10日
广大市民朋友:
夏季天气炎热,是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全社会都有共同预防的义务,如果您发现学生违反"六不"规定私自下水,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对私自下水的学生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如成功劝阻制止私自玩水,并经公安机关认定,县校安委将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起奖励,联系电话: 0797-3339005。
信丰县安全生产委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夏日将至
千万提醒孩子
拒绝野泳!拒绝水中嬉戏!
不要让悲剧发生!
不要到池塘、河边洗手、捡物品等
不在喷泉、河边逗留聊天、泡脚等
不和同伴结伴去河里抓鱼虾、蝌蚪
不私自结伴去
人工湖、水区工程等危险区域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