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不播了,会被直播公司起诉吗?被起诉要怎么办?

按实务经验,直播公司大概率会选择起诉或者仲裁,要求主播支付高额违约金。

主播这个行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很多公司都把套路玩的很溜了,空手套白狼,招一批主播回来免费给公司赚钱,等主播反应过来不播想要走的时候,公司还会拿出合同,要求主播支付高额违约金,把主播压榨得干干净净,主播不支付违约金的,公司还会选择起诉或者仲裁进行索赔。

那么,法院或者仲裁委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会不会支持高额违约金呢?其实不一定的,法院或者仲裁委一般会以公司的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期限及履行情况、双方缔约地位强弱、主播的主观过错、主播的经济价值及收益能力、公司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合理预期以及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经济成本、公司的维权成本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

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下事项,法院案件支持其高额违约金诉求的可能性就非常高:

1、证明公司为了双方的合作,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如承租、装修拍摄地点;购买、维修、保养相关拍摄工具;为包装该主播高薪聘请的专业策划人员、拍摄人员、运营人员、剪辑人员及后期制作人员等;专业的表演或新媒体培训等。

2、证明该艺人主播在公司的包装及宣传推广下,各大平台的粉丝增长速度快、粉丝总量不断增加、直播观看人数不断增长、收取的直播礼物不断增加,收入不断增长,艺人主播商业价值水涨船高。

3、证明该艺人主播在单方解约后,在直播表演过程中,仍然运用了在公司培训学习的文案创意、人物定位及视频风格等。

4、证明该艺人主播解约后自己运营账号,粉丝的增加实际上就是基于公司对其主播、艺人的培训和定位。

由于直播公司在招聘主播及签约之时就已经把合同文本设计好,约定了大量对主播不利的条款,导致主播在解约时非常被动。

首先,是签订合同的问题。现在的公司,基本不会跟主播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签订合作合同、经纪合同、主播合同等。这里面就有很大的问题,实际上,公司对主播的管理及监督不亚于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主播几乎每天都要开播,开播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达不到的话还要面临被处罚、被克扣收入的被动局面。由于双方签订的并非是劳动合同,而是形式上更加平等的合作合同,主播在维权时,往往遭遇很多困境,主播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享受到劳动福利。比如按时收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拒绝加班的权利、收取加班工资的权利、休息休假的福利、购买五险一金的福利等。

其次,公司在招聘时往往给主播做了大量的承诺,比如公司提供直播场地、直播设备,还会有专人根据主播的外貌特征、才艺特长等,给主播做专人职业发展规划、给主播写脚本、拍摄及剪辑视频等等,哪怕是个直播小白,也能在公司的包装及培训之下,快速成长为人气主播,月入过万甚至十几万。等主播签约之后就会发现,同时期公司招聘了几十号主播,根本就没时间精力管你,也就是在你刚入职的时候,教教你怎么识别有钱大哥、怎么吸引大哥、怎么说服大哥给刷礼物等等,甚至还诱导你们搞些擦边的东西提高直播间人气等,什么专业培训、什么账号运营、什么发展规划,统统全靠自己领悟。

第三,公司招聘时许诺的高额保底收入,签约后统统都没有了。想要拿到公司这几千所谓保底收入,你得为公司创收上万元才行。公司主打的就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从公司拿到的收入,其实都是你自己在平台赚到的血汗钱。这也是大量公司一直在大批量招募主播的核心原因,招100个主播回来,只要有几个做起来了,公司就稳赚不赔,哪怕没一个做起来的,公司也不会亏本,因为这些主播不用发工资、不用买五险一金,为公司创收了,公司才给发分成,没创收,公司自然就不会给分成。

第四,当主播反应过来发现被骗想要解约,会发现合同中约定了高达几十万、几百万的违约金,如果提前解约,不仅没有赚到钱,还要背负巨额违约金。很多主播都被逼无奈,继续留在公司得过且过,不敢解约。这边一大堆主播被困在公司无法解约,另一边公司又在外面继续招募新的主播,源源不断的懵懂少男少女被骗到公司,沦为被压榨的韭菜。

最后,主播不仅不能提前解约,哪怕熬到合同期限届满,想要换一家合作公司或者公会,会被公司警告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原来公司在合同里面已经设计了陷阱,合同到期你不继续给我打工,你也不要想去给其他公司、其他平台打工,把你的自由限制得死死得,一旦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也将面临高额违约金。

当主播发现公司已经起诉或者提起仲裁,一定不能逃避,要积极应对。可以先找一下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高底薪、高提成、高流量扶持等)、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合同约定的公司义务没有实际履行、拖欠保底工资、拖欠提成、拒绝提供扶持等)等,以公司存在过错为由,主张我方合法合理解约,甚至可以反诉或者反仲裁公司,要求公司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方损失。如果公司不存在过错的,我方也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委调整违约金数额,降低损失。

发布于 2023-05-06 09:54・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