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怎么写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怎么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技术文件,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我们这篇文章将系统解析监理审查意见的撰写规范、核心要素、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帮助工程从业人员掌握这一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怎么写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技术文件,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我们这篇文章将系统解析监理审查意见的撰写规范、核心要素、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帮助工程从业人员掌握这一专业技术文件的编制要点。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审查意见的法律依据;审查意见的基本格式要求;核心审查内容清单;常见问题分类解析;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审查意见的签发流程;7. 常见问题解答。
一、监理审查意见的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意见需明确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这是监理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体现。
2020年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进一步强化了监理审查责任,要求审查意见必须包含"修改后重新报审"、"同意实施"或"不同意实施"的明确结论,并注明所依据的标准条文编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签署的审查意见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二、审查意见的基本格式要求
规范的监理审查意见应包含以下要素:文件标题(需注明工程名称和审查对象)、审查日期、项目基本信息(工程地点、结构类型、建筑面积等)、审查依据(列出所有参照的标准规范)、审查内容(逐条列出审查要点)、审查结论(明确结论性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需加盖执业印章)。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审查,必须按照建办质[2018]31号文要求,采用表格化审查方式,明确标注"符合"、"基本符合需修改"或"不符合"的定性评价,并对修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和复查时间节点。
三、核心审查内容清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以下7个方面:1) 方案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包括设计变更落实情况);2) 计算书完整性及计算参数合理性;3) 施工工艺与现场条件的匹配度;4) 质量验收标准的明确性;5) 安全防护措施的针对性;6) 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7) 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协调性。
以深基坑支护方案为例,必须核查支护结构选型是否考虑周边环境、降排水措施是否完善、监测点位布置是否合理、预警值设置是否符合规范等关键技术参数。审查时应采用"问题描述+规范依据+整改要求"三段式表述,避免模糊用语。
四、常见问题分类解析
实践中主要存在三类典型问题:技术性缺陷(占42%)、程序性瑕疵(占35%)和表述不规范(占23%)。技术性缺陷主要表现为未考虑特殊地质条件、荷载取值错误、安全系数不足等;程序性问题集中在签字不全、未按规定论证、缺配套验收标准等;表述问题多是审查意见模棱两可、未引用具体规范条款。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2年统计数据,因审查意见不明确导致的工程纠纷占监理责任纠纷的17.3%。建议采用"五查法":查依据、查计算、查工艺、查措施、查资源,确保审查意见的专业性和可执行性。
五、专业术语使用规范
审查意见应使用标准工程术语,避免口语化表达。如应使用"混凝土强度等级"而非"水泥标号","钢筋机械连接"而非"钢筋套筒"。针对不同审查结论,规范用语应为:"经审查,原则同意按本方案实施"(需附带条件)、"部分内容不符合要求,修改后重新报审"(需指明具体条款)、"存在重大缺陷,不同意实施"(需说明理由)。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审查意见,必须使用强制性用语如"必须"、"严禁"等;对于建议性内容可使用"宜"、"可"等推荐性用语。引用规范时应准确标注标准代号、年份和具体条款编号,例如"不符合GB50204-2015第5.3.3条规定"。
六、审查意见的签发流程
规范的签发流程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总监代表复核→总监理工程师终审→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24小时内送达施工单位。对于重大技术方案,应建立"双审制",即专业监理工程师与专家共同审查。所有审查意见均应录入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形成可追溯的电子档案。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一般技术方案审查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意见的修改回复必须经原审查人员确认,重大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查程序。
七、常见问题解答Q&A
监理审查意见与设计单位意见冲突时如何处理?
当出现技术分歧时,应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论证会。监理单位可提出书面建议,但不得擅自否决设计意见。若涉及强制性条文执行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不按审查意见修改怎么办?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2.15条,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情节严重的可签发工程暂停令。所有处置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
审查意见是否需要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常规技术方案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独立出具,但下列情况需建设单位会签:1) 涉及重大设计变更;2) 影响工程造价超过5%;3) 涉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关键技术标准变更。会签不是审批,建设单位不得干预监理正常技术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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